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及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2.学校代码:10395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6.校 址:⑴校 本 部: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⑵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⑶首 山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⑷洪 塘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普通高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三.专业录取要求
除本科的英语、日语专业及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福建省报考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五.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