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办事机构,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过程。
第三章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等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具体录取办法: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投档分相同:
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先按照技能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技能分相同,再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理类模式:文科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模式: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1+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时,先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数学成绩相同再按照物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选科目为历史时,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成绩相同再按照历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所有安排艺术专业计划省份):先按照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文化总分相同再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