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上排序仍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依次按照处分信息、体质健康测试平均得分、荣誉奖励等信息排序。
根据进档考生排序结果,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后面其他考生,直至我校在该批次招生总计划录满为止。
内蒙古普通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办法:
我校不要求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参加文化统考、技能考试。
我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各项表现或成绩择优排序录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计算机匹配出最终录取结果。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优先录取:
(1)中职阶段获校级及以上表彰;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章其他
在校生教学培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开设日语选修课。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1.学费: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元/年。
奖、助、贷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12000元/人。年,如所在地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来校报到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我校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3.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300元/人。年。
4.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
5.30%的在校学生可获得校级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