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就业率为97.5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本学期在12月25日-2020年1月8日期间受理转专业申请,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条件
(一)学生应当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确认,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2、学生休学后复学时无相同专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3、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申请从招生规模大而就业形势相对差的专业,转到招生规模小而就业形势相对较好的专业;
4、学生确有专长,转入新专业更有利于学习,可申请转到相应专业;学生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可以转创业相应专业;
5、拟转入专业实际报到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
6、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可申请转到相应专业。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校不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总分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学生;
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学生申请转入统一招生专业;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