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具体方式:
(1)我校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未能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我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对口美工设计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对口中职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文化科相同依次比较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安排专业。
(6)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7)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招就、教务、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应用电子技术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
国家级改革试点专业:应用电子技术
自治区品牌专业:软件技术、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物流管理
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机器人方向)
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