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本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西藏民族大学重点专业名单内容,欢迎大家进行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西藏民族大学重点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会计学,其中会计学专业业务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丁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国家特色专业 | 汉语言文学 会计学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藏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695。
第三条学校地址:
渭城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秦汉校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四路。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省属高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主任的考试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策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高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
第七条西藏民族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办学实际情况,对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区人社厅、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录取的学生中,除国家免费医学生、部队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外,其他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