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名次录至178名。并列17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17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3分;
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7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0名。并列160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81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55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61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文化并列543分,专业录至117名。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66分。
理科:①北京录取2人,文化总分最低545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23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文化总分最低521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44名。并列44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总分4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