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22名。并列2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
分数录至:总分52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41名,并列41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62分。
六、美术学专业:▲按照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15人。
1、北京市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13分。
2、其他省录取6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7分。
其中:①山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
②广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8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4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32名,并列13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96名。并列1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
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
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45名。并列345名,其文化分数录至5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