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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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本) | 广告学 广播电视学 |
建筑类(本) | 风景园林 |
工商管理类(本) | 文化产业管理 |
艺术学理论类(本) | 艺术史论 |
音乐与舞蹈学类(本) | 流行音乐 音乐表演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学 舞蹈编导 音乐表演(演奏)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 音乐表演(演唱) 音乐与舞蹈学类(演唱)(中外合作办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演奏)(中外合作办学) 音乐学(音乐教育)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 舞蹈表演(国标舞) 舞蹈表演(现代舞) |
戏剧与影视学类(本) | 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音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影视摄影与制作 动画 表演(歌舞表演)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
美术学类(本) | 美术学 绘画 中国画 书法学 雕塑 摄影 美术学(美术教育) 绘画(壁画) 绘画(装饰绘画) |
设计学类(本) |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艺术与科技 工艺美术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设计类(专) | 广告设计与制作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公共艺术设计 |
表演艺术类(专) | 舞蹈表演 音乐表演 |
其他(本) | 艺术设计 |
2022广西艺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九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所使用的考生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项。普通二本类专业录取时,所使用考生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含加分项。
第二十条 填报我校志愿,凡参加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和专业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类别(专业)的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使用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和专业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省份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资格且达到各省艺术统考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分别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
(一)美术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
1.按文化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
广西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外省考生录取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统考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计算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