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专业属艺术类舞蹈学专业学科,按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选考科目不限,学制4年,本科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舞蹈人才,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推崇“开放式 教学理念”引导下的当代舞蹈教育科研体系,提倡“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个性化引导式教学方式,注重专业文化教育与专业技巧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较 高文化修养的表演、教学、编导、管理“四位一体”式的高级舞蹈创意人才。
该专业方向设置艺术概论、舞蹈欣赏、中国现当代舞蹈史、外国舞蹈史、心理学、教育学、中国古典舞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身韵、剧目排练、现代舞、即兴与编导、音乐基础、时尚表演等课程,积极拓展学生舞蹈教育、舞蹈艺术实践和理论研究的知识与能力,可以在各级文化单位、艺术机构、大中小学及专业院校等从事舞蹈教学、创作、研究、策划、管理等工作,是中国舞蹈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培养院校。
(四)表演专业(时尚表演)
该专业属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学科,按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选考科目不限。实行学分制,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表演(时尚表演)”以表演学为依托,以时尚表演为方向,以时尚公关为特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艺术素养和公关能力,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能面向时尚机构、艺术团体、企业公司、大众传媒等从事时尚表演、编导、教学、经纪、管理和艺术公关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该专业方向设置艺术概论、表演基础理论、表演发展简史、人体运动科学、表演基础训练、影视镜头表演、形体训练、舞蹈训练、时尚表演策划、时尚表演编导、时尚传媒管理、时尚公关策划、模特经纪管理、人物形象设计、公共关系学、公关礼仪、电脑音乐制作等课程,并通过丰富的社会活动与实践,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的职业竞争力。
该专业方向原名“舞蹈学(模特)”,自 2002 年正式招生至今已有十九载。筚路蓝缕,玉汝于成,专业历经多年发展,人才培养硕果累累。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共有262 人次在国内外专业比赛中斩获佳绩,其中45 人次摘得冠军头衔,13 人次获得亚军,22 人次获得季军。作为一个内外兼修的学科,该专业正在努力培养时尚美学与美丽经济专业人才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五)表演专业(武术表演)
该专业修业年限4年,毕业可获得本科学历,艺术学学士学位。该专业的教学重点是突出适应市场、针对表演、强调实用。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影视、戏剧、武术表演与创作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兼具武术表演的创意、设计、实践能力,以及对武术表演技术理论研究的能力、知识更新的能力及创新能力。能够在动作类影视、舞台演艺、网游动漫游戏的动作设计、体育艺术教学等工作领域从事表演、动作创意、动作指导、教学与组织等方面的高级专业性人才。
设置有台词基础、形体基础、武术表演设计与创编、动作影视作品赏析、声乐发声技巧、武艺编导理论与实践、影视动作特技训练、戏曲武生、综合格斗基础训练和武剧表演等课程。
(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该专业修业年限4年,毕业可获得本科学历,艺术学学士学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方向,知识宽厚,具有良好的人文艺术修养、系统的广播电视与传播知识以及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熟悉我国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和体育的主要政策与法规,能在电视台、电台、影视制作公司、新媒体公司、网络公司、广告公司等从事体育类或者其他类型广播电视内容的策划、导播、后期制作等,或在相关部门从事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具有理论知识和创作技能为一体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以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体育学等构成主体构架,主要课程包括:艺术学概论、新闻传播学理论、广播电视学概论、中外电影史、媒介伦理与法规、影像调色技术、视听语言、摄影技术、电视摄像、广播电视采访与写作、影视文学写作、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影视编辑、体育节目导播、数字媒体技术、新媒体报道实务等。
三、招生计划(一)招生范围
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拟招生290名(选考科目不限),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计划招生6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粤语)计划招生20人,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计划招生25人,舞蹈表演专业(啦啦操)计划招生20人,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计划招生30人,舞蹈表演专业(大众艺术体操)计划招生15人,舞蹈学专业计划招生30人,表演(时尚表演)专业计划招生30人,表演(武术表演)专业计划招生40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拟面向全国招生20人。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分省排名(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认省统考,不进行专业校考),确定各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计划详见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艺术类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不限,如生源省份要求分艺术文理类编制招生计划,则计划科类按专业分省排名靠前考生所属科类编制,具体以各省招生目录公布为准)
表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及省统考科类对应信息表
招生专业 |
拟定计划(个) |
招生省份 |
省统考科类 |
省统考子科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
20 |
广东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主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 |
35 |
广东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主 |
25 |
安徽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模块一(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
|
福建省 |
其他 |
播音 |
||
吉林省 |
无省级统考 |
无省级统考 |
||
河南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类 |
||
甘肃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无省级统考 |
无省级统考 |
||
海南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主持与播音 |
||
湖南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编导类 |
|||
舞蹈学类 |
舞蹈类 |
|||
表演专业 |
表演类(服装表演) |
|||
表演类(戏剧表演) | ||||
江西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广西壮族自 治区 |
播音与主持专业 |
播音主持类 |
||
贵州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