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内容,可供大家了解参考,希望以下的内容也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学生自我构建知识结构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对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转专业的人数控制在各年级各专业入学注册学生人数的20%以内。
第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习刻苦。
第五条 本细则只适用于正常转专业学生,对于有特殊原因提出申请转专业者,应报学生所在系审查,由教务处审核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二章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
第六条 勤奋学习,单科成绩经补考后无不及格的(对无补考机会的课程不作为限制条件)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 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二) 休学、保留学籍的;
(三) 受到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四) 跨招生大类(理工类、文史类)的;提前批、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
(五) 拖欠学费的;
(六) 应予退学的;
(七) 转学的。
第三章 转专业程序
第八条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就业情况,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确定并统一公布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