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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等级 | 入选年份 |
1 | 浙江理工大学 | 纺织工程 | 国家级 | 2019 |
2 | 浙江理工大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国家级 | 2019 |
3 | 浙江理工大学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国家级 | 2019 |
4 | 浙江理工大学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国家级 | 2019 |
5 | 浙江理工大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国家级 | 2019 |
6 | 浙江理工大学 | 轻化工程 | 国家级 | 2019 |
7 | 浙江理工大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国家级 | 2019 |
8 | 浙江理工大学 | 应用物理学 | 国家级 | 2020 |
9 | 浙江理工大学 | 应用化学 | 国家级 | 2020 |
10 | 浙江理工大学 |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 国家级 | 2020 |
11 | 浙江理工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国家级 | 2020 |
12 | 浙江理工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国家级 | 2020 |
13 | 浙江理工大学 | 自动化 | 国家级 | 2020 |
14 | 浙江理工大学 | 生物制药 | 国家级 | 2020 |
15 | 浙江理工大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家级 | 2020 |
16 | 浙江理工大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国家级 | 2020 |
17 | 浙江理工大学 | 工业设计 | 国家级 | 2020 |
18 | 浙江理工大学 | 产品设计 | 国家级 | 2020 |
19 | 浙江理工大学 | 英语 | 国家级 | 2020 |
20 | 浙江理工大学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省级 | 2019 |
21 | 浙江理工大学 | 土木工程 | 省级 | 2019 |
22 | 浙江理工大学 | 生物技术 | 省级 | 2019 |
23 | 浙江理工大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省级 | 2019 |
24 | 浙江理工大学 | 法学 | 省级 | 2019 |
25 | 浙江理工大学 | 表演 | 省级 | 2020 |
26 | 浙江理工大学 | 通信工程 | 省级 | 2020 |
27 | 浙江理工大学 | 机械电子工程 | 省级 | 2020 |
28 | 浙江理工大学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省级 | 2020 |
29 | 浙江理工大学 | 环境设计 | 省级 | 2020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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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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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学校设下沙校区、临平校区和文一校区等多个校区。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临平校区就学。 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学生在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就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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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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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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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理工大学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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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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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一)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素质等,依据学分制培养方案,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修读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原艺术设计专业所对应的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原则上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省统考成绩省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相应专业及方向志愿,择优录取。 二、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因故未完成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容量酌情在普通文理类中录取。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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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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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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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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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 二、学校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外语单科合格线为:英文授课班(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专业):125分;服装设计与工程(中美合作项目)专业:105分;美术类专业:60分。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五、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排序中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参照生源省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省无同分排序规则,则分别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高者优先。 非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考生。 七、学校对美术类、时装表演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对港及对台免试、民族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专升本以及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招生规定执行。 八、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一)美术类:按美术类校考招生的专业(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综合分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以专业计划1:1划定专业录取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的合格专业。录取时,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按美术类省统考招生的专业(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按各省录取政策执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省级专业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时装表演类: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考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原则上文化成绩需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组织省级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校考省份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高考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统考或联考省份按照各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如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我校校考投档规则执行。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作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作为合格标准。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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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工科类、经济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10350元/学年,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23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28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80000元/学年(中法合作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结果为准),其他5300元/学年。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
住宿费标准 |
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学生住宿费四人间按每生1600元/学年标准预收取,按照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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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一、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设有校长特别奖、纺织之光奖学金、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等20余种。学校设立中美合作项目特别奖学金,用于资助该项目优秀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的部分费用,最高资助额度为6万元。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等,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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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843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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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校设立启新学院对优秀拔尖人才进行培养。启新学院设立启新卓越实验班、机械电子实验班和材料化学生物实验班。其中卓越实验班学生可在全校优势学科专业中自主选择学制相符的修读专业。符合学校启新学院实验班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进入启新学院机械电子实验班和材料化学生物实验班学习。 三、浙江省“三位一体”和“统一高考”录取学生同等享受校内转专业政策。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合作协议相关要求,被我校中外合作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四、本章程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有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
序号 | 学校名称 |
1 | 浙江大学 |
1、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在云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8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3825;
2、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在山东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8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6188;
3、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在天津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6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9971;
4、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在陕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8083;
5、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在贵州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3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6474;
年份 | 院校(招生方向) | 招生省份 | 科目类型 | 所在批次/段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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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海南 | 理科 | 本科批A段 | 656 | 4414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四川 | 理科 | 本科一批 | 616 | 23896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浙江 | 综合 | 平行录取一段 | 602 | 45961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河北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97 | 4881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湖南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91 | 4270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云南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89 | 13825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安徽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84 | 5453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河北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83 | 25132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山东 | 理科 | 本科批 | 583 | 26188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辽宁 | 理科 | 本科批 | 580 | 14866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河南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78 | 29151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江西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78 | 4668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江西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77 | 13992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安徽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75 | 19470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湖北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75 | 4564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重庆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74 | 18110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广西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73 | 14037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福建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72 | 3788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河南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72 | 7095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湖北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72 | 19634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湖南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71 | 16648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黑龙江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568 | 11855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吉林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566 | 10376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山东 | 理科 | 本科批 | 564 | 40659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天津 | 理科 | 本科批A段 | 561 | 9971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内蒙古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58 | 3243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广东 | 文科 | 本科批 | 557 | 14547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陕西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57 | 18083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湖北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55 | 26700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山西 | 文科 | 本科一批B段 | 552 | 4099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北京 | 文科 | 本科批 | 548 | 4941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河南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46 | 56118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贵州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37 | 16474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福建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36 | 18730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北京 | 理科 | 本科批 | 533 | 16346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山西 | 理科 | 本科一批B段 | 533 | 20345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32 | 12831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内蒙古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28 | 14447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广东 | 理科 | 本科批 | 527 | 46051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安徽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26 | 50361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湖南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12 | 48920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福建 | 理科 | 本科一批 | 495 | 34255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上海 | 综合 | 本科批 | 484 | 19219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上海 | 综合 | 本科批 | 482 | 19710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青海 | 理科 | 本科一批 | 465 | 4578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江苏 | 理科 | 本科一批 | 360 | 42037 |
2019 | 浙江理工大学 | 江苏 | 文科 | 本科一批 | 348 | 12002 |
浙江理工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因办学成绩卓著,被清政府御批升格为“高等蚕桑学堂”。辛亥革命至解放前夕,因时局动乱,学校几度易名、数迁校址,在风雨沧桑中生生不息、坚持办学。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不断开拓进取,绘就了新的历史篇章。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17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今天的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下设18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6400余人。学校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8个,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9个,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8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教育部-欧特克公司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0个,“十三五”省优势专业7个、省特色专业5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7个、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评估(认证)专业1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7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拥有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一流学科A类6个、一流学科B类6个;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拥有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5个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其中2个省级“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1个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众创空间。学校入选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拥有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2门国家一流课程,5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2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7本“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472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301人,副高职称656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7个,省重点文化创新团队1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领军人才5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5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省特级专家4人,省特殊人才支持计划杰出人才2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人、教学名师1人、青年拔尖人才8人,省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省教学名师5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含重点资助)2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1人;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和金沙学者。
学校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力,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项,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奖励169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55所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国北卡州立大学、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项,与毛里求斯大学、苏里南大学共建2所孔子学院,留学生教育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