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手续办理
教务处确定转专业名单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情况,确定同意转专业的学生须于三天内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它事项
1.学校由教务处、监察处、学生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对学生转专业过程中的申诉或反映的问题,共同组织进行调查、确认,并给予答复或处理。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收费标准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3.在原专业修读的相近课程经转入二级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可以充抵新专业的课程,学生转入新专业的一学期内应当完成前修课程的认定。
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
第一章总则
院校全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849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办事机构,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