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学校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专题报告确认备案。
第十七条 转入学校应于每学期结束前1个月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相关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一)学校报告,内容包括转学学生的基本信息,转学理由,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学校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情况,公示结果等;
(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三)学生当年招生考试录取名册;
(四)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
(五)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
(六)转学学生信息公示证明材料;
(七)患病、特殊困难的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或相应证明材料;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学校学生住宿按专业统一分配,住宿费为500-1000/年。
1、2020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8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3237;
2、2020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宁夏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0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
3、2020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黑龙江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5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3339;
4、2020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疆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4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