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 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⑶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⑷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⑸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我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学生进校经过一至二年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按我校专业分流原则及学生成绩和志愿,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根据“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6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5CM及以上)。若专业术科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除去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除去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按语文、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⒍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6CM及以上)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根据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⒎我校为教育部“对口支援计划”高校,与西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开展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招收的本科生可通过本人申请、学校选拔到西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习(就读期间收费按相关学校标准执行,且联合培养费由学生承担)。
⒏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试,且英语单科成绩本科需达90分及以上。
⒐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均以英语进行教学,其他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10.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地质工程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计划数20%以内,其余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11.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12.少数民族双语预科还需参加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且测试成绩达到划定的合格线。
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条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成了融“奖、助、贷、减、免、补、勤”等途径为一体的资助保障体系。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入住手续,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贵州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名时按本科3830元/生・年的标准先行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驾驶技能培训费资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其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联系电话:0857-8331317
监督电话:0857 - 833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