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学校测试成绩公布时间:4 月27 日12 :00 考生登录学校官网(www.czvtc.edu.cn)点击飘窗查询。
复核办法: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有异议,请于4 月28 日12:00 前联系学校教务处登记,4 月28 日18:00 前学校反馈查询结果。咨询电话:0566- 2092432。
(五)录取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九、录取办法(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投向计划尚未录满的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思想道德和健康素质”“应用分析能力”“理解与沟通交流能力”“职业素养”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高职(专科)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 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 号)执行。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考生如填报未设置专项计划招生的专业,无法按照专项计划政策录取;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 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4 月6 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官网查询 (www.czvtc.edu.cn)。
退役军人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军人免于文化素质测试,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考生如填报未设置专项计划招生的专业,无法按照专项计划政策录取;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学校预录取:2022 年5 月3 日前,我校官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考生录取确认:2022 年5 月11 日―12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