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到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20〕8号)和《海南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学生就业或实习奖励经办流程》。
(二)
补贴对象
到省重点企业顶岗实习的职业院校学生。
(三)
补贴标准
到重点企业顶岗实习的职业院校学生, 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学生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属于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同时享受我省现有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
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
办理材料
顶岗实习学生生活补贴由省重点企业代为申请,省重点企业应在学生顶岗实习满1个月后30日内,向当地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代申请顶岗实习学生生活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省重点企业顶岗实习学生生活补贴申请表、省重点企业顶岗实习学生生活补贴花名册、学生证复印件。
职业院校学生就业或实习奖励
(一)
文件依据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到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20〕8号)和《海南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学生就业或实习奖励经办流程》。
(二)
补贴对象
组织动员学生到省重点企业就业或实习2个月以上(含2个月)的职业院校。
(三)
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