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等级 | 入选年份 |
1 | 江苏大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国家级 | 2019 |
2 | 江苏大学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国家级 | 2019 |
3 | 江苏大学 | 车辆工程 | 国家级 | 2019 |
4 | 江苏大学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国家级 | 2019 |
5 | 江苏大学 | 金属材料工程 | 国家级 | 2019 |
6 | 江苏大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国家级 | 2019 |
7 | 江苏大学 | 农业电气化 | 国家级 | 2019 |
8 | 江苏大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国家级 | 2019 |
9 | 江苏大学 | 环境工程 | 国家级 | 2019 |
10 | 江苏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国家级 | 2019 |
11 | 江苏大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国家级 | 2019 |
12 | 江苏大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国家级 | 2019 |
13 | 江苏大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国家级 | 2019 |
14 | 江苏大学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国家级 | 2020 |
15 | 江苏大学 | 工商管理 | 国家级 | 2020 |
16 | 江苏大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国家级 | 2020 |
17 | 江苏大学 | 产品设计 | 国家级 | 2020 |
18 | 江苏大学 | 机械电子工程 | 国家级 | 2020 |
19 | 江苏大学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国家级 | 2020 |
20 | 江苏大学 | 交通运输 | 国家级 | 2020 |
21 | 江苏大学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国家级 | 2020 |
22 | 江苏大学 | 自动化 | 国家级 | 2020 |
23 | 江苏大学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国家级 | 2020 |
24 | 江苏大学 | 信息安全 | 国家级 | 2020 |
25 | 江苏大学 | 物理学 | 国家级 | 2020 |
26 | 江苏大学 | 土木工程 | 国家级 | 2020 |
27 | 江苏大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国家级 | 2020 |
28 | 江苏大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家级 | 2020 |
29 | 江苏大学 | 法学 | 国家级 | 2020 |
30 | 江苏大学 | 临床医学 | 国家级 | 2020 |
31 | 江苏大学 | 药物制剂 | 省级 | 2019 |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一、资金补贴
(一) 创业培训补贴
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由市县确定。
(二) 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主体。
(三)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创业主体享受创业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 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依法成立达到相应建设服务标准并在人社部门备案,为初次创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以及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创业者。
创业基地被评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 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对象为市县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实际孵化成功(基地内注册登记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户数等因素确定。
(七) 创业项目补贴
补贴对象为科技含量高、具有潜在经济社会效益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创业项目被评为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每个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