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学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会计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英语(五年双语)专业、翻译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意大利语专业、葡萄牙语专业、阿拉伯语专业、英语(四年)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朝鲜语专业、俄语专业、印度尼西亚语专业、波兰语专业、捷克语专业、泰语专业、塞尔维亚语专业、匈牙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0元;
编辑出版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俄语、日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德语、德语(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英语、德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收英语、法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专业招收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英德双语、英法双语、英西班牙双语、英日双语、英韩双语)中除英语外的小语种及小语种专业均为零起点培养。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