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英语(英德双语)、英语(英法双语)、英语(英西班牙双语)、英语(英日双语)、英语(英韩双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翻译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英语(英韩双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2.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
3.在安排专业(类)时,学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4.普通专业(类)录取原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类)调剂者,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类);不服从专业(类)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作退档处理。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类)优先,如专业(类)也一致,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5.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A+C、B+B、AC、BB、B+C、BC、CC。同分同等级考生专业(类)优先,如专业(类)也一致,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对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低于C级。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顺序排队”原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凡有统考或联考规定省份的考生,认可各省统考或联考相关专业合格成绩,无省统考或联考省份,认可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统考或联考省份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无统考或联考省份考生,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和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按旅游管理类招生;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按教育学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is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3585 84533588 84533589 84565054
联 系 人:吉林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