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参加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者,按照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分再相同,依次以语文和外语的总分、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德语专业英语和德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日语专业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学费24200元,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我校学费同其他普通学生,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4人间宿舍每生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6人间宿舍每生每学年人民币950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学生可申请不同类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金每人每年2300-8000元不等,获奖率约20%;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奖金每人每年分别为1500元、1000元、500元,获奖率约35%;学校设立的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创新创业奖、社会工作奖、见义勇为奖、考研成就奖等,奖金每人每年300-5000元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许璞奖学金、77物理奖学金、鹏旭医药奖学金、长春化工奖学金、阿科玛奖学金、隈利实国际助学金、农商行助学金、伟众助学金、双维助学金、敬鹏助学金、金申助学金、德康博爱基金等近30种奖助学金,各类奖助学金从1000元至20000不等。
我校对残疾大学生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减免对象和金额视学生本人表现及经济状况,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研究确定。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邮政编码:215500
招生咨询电话:0512-5225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