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对于没有总分排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高考改革录取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全国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东莞理工学院简介
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省东莞市的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首批”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单位、“中拉清洁能源与气候变化联合实验室”共建成员、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伊拉斯谟世界项目、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教育厅“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良好成绩通过,2010年6月被批准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之一,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0月成立国际联合研究生院。从2019年起,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智能制造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印刷工程
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
创意设计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视觉传达专业、工业设计专业
城建与环境学院: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安全工程、环境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