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转专业学生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已修学业缺失核心基础课程是否补休由学院细则中确定),按照转专业前后不同培养方案分段审核。
第十五条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
五、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及各学院制定的接收转专业管理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1、2020-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省级)
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序号 | 专业名称 | 级别 |
1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国家级 |
2 |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国家级 |
3 | 会计学 | 国家级 |
4 | 物流管理 | 国家级 |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序号 | 专业名称 | 级别 |
1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省级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省级 |
3 | 信息工程 | 省级 |
4 | 网络工程 | 省级 |
5 | 信息对抗技术 | 省级 |
6 | 工商管理 | 省级 |
7 | 工业工程 | 省级 |
8 | 数字媒体艺术 | 省级 |
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序号 | 专业名称 | 级别 |
1 | 通信工程 | 国家级 |
2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国家级 |
3 | 电子商务 | 国家级 |
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序号 | 专业名称 | 级别 |
1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省级 |
2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省级 |
3 |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省级 |
4 | 自动化 | 省级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级 |
6 | 软件工程 | 省级 |
7 | 信息安全 | 省级 |
8 | 物联网工程 | 省级 |
9 | 会计学 | 省级 |
10 | 物流管理 | 省级 |
2、其他重点专业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通信工程
国家特色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陕西省名牌专业: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