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奖学及助学
第十七条 奖学及助学措施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
2.重庆市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分3年发放,每年1000元,由学生向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生因故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3.学校将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校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
5.给予优秀学生出国学习交流机会。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八条 学费、住宿费
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类按专业不同在5500元/年―6000元/年。住宿费:寝室六人间标准900元/生/年(有空调和热水),最终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具体各专业收费详情请查看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 退费管理规定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校本部(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
沙龙校区(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
学院网址: http://www.cqsxedu.com
招生网址:http://www.cqsxedu.com/zsjyw/
咨询电话:(023)58800223 58800634 传真:(023)58805566
邮政编码 40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