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0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旅游路东首)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院历史沿革:学院前身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创建于1980年,2006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基本情况
学院以“培育鲁班传人,建设美丽城市”为己任,是集全日制普通高职、五年制高职、继续教育为一体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2006年4月升格为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已有近40年的办学历史和文化积淀。学院依托山东建筑大省的行业优势,积极对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服务建设行业转型升级,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不断提升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学院先后荣获:
全国建设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青年文明号
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
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