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971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制:三年
7.办学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向家庄41号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以“从高分到低分,兼顾专业志愿”为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5.男女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