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代学院办学理念优秀,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大办学投入,优化办学条件,提升内涵建设,经过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发展成为桃李满天下的万人大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山东现代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现代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322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专业设置: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绘画、舞蹈表演。
第十条 计划投放:学院根据2023年下达的总计划数及学院各专业往年录取报到情况,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计划的分配。2023年拟投放省份为山东省、河南省、安徽省、四川省、河北省,最终确认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计划公示: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