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江苏普通类本科考生选测科目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
5.美术与设计学类
①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外语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江苏外语单科40分及以上)。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合格线。
②美术与设计学类成绩计算方法:
上海市及其他省级招办对投档成绩有统一折算方法的,按其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无统一折算方法的省市,录取依据按我校折算公式计算,折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50。
③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
④同分规则:根据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否则按专业统考、语文、外语成绩高低排序。
6.空中乘务专业招生
①参加秋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上海考生,须取得本校空中乘务专业志愿填报资格,且外语单科成绩50分及以上,方可填报本校空中乘务专业志愿(上海市高职提前批)。
②投档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根据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含预科)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中美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美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国-新西兰合作应用化学专业、中加合作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