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录取规则
(1)我校2023年不组织设计学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5)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6.学费标准
学费均为10000元/学年,最终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隶属于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秉持“文工交叉,应用见长”的办学理念,以视听传播艺术为基础,与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打造高素质、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播音主持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智媒时代“多媒介+全技能”的专业发展定位,培养具有较强口语传播能力与艺术表现力、视野开阔,兼具人文内涵与数字技能的艺术专业复合应用型人才。
2.招生计划
我校拟面向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招收25人,文、理(或历史、物理科目组合,下同)兼招,学制4年。各招生省份分省计划详见下表:
省份 |
河北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甘肃 |
计划数 |
2 |
2 |
3 |
13 |
3 |
2 |
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明确公布文理科计划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录取时不分文理。
3.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