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70%)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外语、语文、数学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也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1.美术类专业(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绘画、动画):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书法学: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6.音乐学: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7.音乐表演:河南省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市)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8.舞蹈编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八条 学科教师、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的招生录取按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十条 环境设计专业是我校与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授课模式为中方和马方教师共同授课,学制四年。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及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网络工程专业是我校与美国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授课模式为中方和美方教师共同授课,学制四年。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及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若第四年学生有意赴美方学习,完成美方规定的课程,符合美方学位授予条件,将同时获得美国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颁发的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与该校在美国本土颁发的本科学位证书一致)。
第二十二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是我校与奥地利维也纳康普斯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授课模式为中方和奥方教师共同授课,学制四年。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及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和日语,建议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