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7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57米(含)以上。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一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第三十二条 学校各项收费均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资助措施,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每一位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六盘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满足辅修资格的,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达到毕业条件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
第三十五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8-8601126(兼传真)
咨询邮箱:lpszjzx@126.com
监督电话:0858-8330312
举报邮箱:lpssycyzdb@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lpssy.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邮政编码:553004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六盘水师范学院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2020年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六盘水师范学院在云南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文科最低录取分为517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3761名;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79分,最低录取位次为6595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