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现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艺术类本科专业60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35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3800元/生·年;体育类本科专业3300元/生·年(其中,运动训练专业4500元/生·年);文史类本科31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专业5500元/生·年;理工类专科专业3300元/生·年;文史类专科专业2900元/生·年;外语类专科专业3500元/生·年;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标准为3100元/生·年。
小学教育专业按大类招生,第一学年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按专业方向分班后,自第二学年起,小学教育(文科方向)按照文史类本科专业、小学教育(理科方向)按照理工类本科专业、小学教育(英语方向)按照外语类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上级调整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十九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为“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学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学生免交学费。
第二十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读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以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4112266
招生传真:0991-4312920
监督电话:0991-4112037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邮编830054)
学校网址:https://www.xjnu.edu.cn/
普通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xjnu.edu.cn/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经上级审核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招生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上级有关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化的,以上级最新政策或规定为准。
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
新疆师范大学(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之一,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首批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由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内地高校共同承担对口支援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成立于1978年12月28日。其前身为1906年成立的乌鲁木齐市第一师范学校和1972年成立的新疆教师培训部。1993年,教育部授权该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授权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