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课程的平均成绩。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分值100分,采用网络面试的方式。采用钉钉软件进行在线网络视频面试测评,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测试时间: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测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具体地点和方式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6日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分值100分,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测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具体地点和方式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打印方式:测试前1-2天学校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生在学校招生网(http://www.gzbjzy.cn/zsjyc/)查看时间安排,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4.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测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将会在我校官网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成绩计算。(1)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高中学业水平11门课程成绩平均成绩(折算为100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2)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平均分(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成绩平均分)×50%+职业技能成绩×50%。(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2.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试最终成绩,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3.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报读相同或相近专业。
5.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学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6.考生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无传染性等疾病。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