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
1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和曲靖师范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作退档处理。
曲靖师范学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曲靖师范学院章程》和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学校地址
1.中文全称:曲靖师范学院
2.英文全称: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3.学校国标代码:10684
4.招生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全面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