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务处在第 20 周公布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将名 单通报相关学院、学工部、后勤集团、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 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诉,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后对学生的申诉进行统一书面回复。
第十二条 学籍及教学管理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学校的规定及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 续,开学后第 1 周周五前完成转专业手续办理,凡逾期未办理者视为 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后,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二)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及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其 转专业前的在校修业时间连续记入转入专业的标准学制。
(三)转专业后,学生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 在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必须补修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取得 的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生应提交课程认定表, 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交教务处运行科认定并备案。
第四章 资料归档
第十三条 转专业申请材料由转入学院定期整理并存档,供校内 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复查使用。
第十四条 《成都工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纸质版资料保存4年,电子版资料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 转专业的学校批复文件等属于档案管理范围内的资料,应按照《成都工业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保存要求和期限进行管理。
第五章
第十六条 本细则将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转专业时间的专业,由所在学院向 教务处申请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转专业工作。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截至3月,成都工业学院共有教职工985人,其中专任教师646人,副高以上高级职称教师328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802人;3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6名省级教学名师,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计算机、机械、机电)和4个省级教学团队,教师荣获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称号50余人次。该校还拥有机械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技术、信息与通信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权。
成都工业学院2022年在全国院校排名第625位,本省院校排名第26位。
2022大学排名 | 学校名称 | 省市 | 2022本省排名 | 类型 |
625 | 成都工业学院 | 四川 | 26 | 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