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2-23 17:05:13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20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2条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

第3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4条办学类型与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5条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6条全国高等学校代码:12609。

第7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8条办学性质:公办。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65年,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占地1371亩,固定资产10.6亿元,校舍62.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8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4415人,馆藏图书156.3万册。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文化兴校、特色立校”的发展理念,秉承“厚德强能、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龙翔马越、博润致远”的人文精神,形成“智联六合、信安九州”的办学理念,打造“一链通九州、一芯系万家、一网安天下”的办学特色,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是“******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

学校在近三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学校获教育部“2015年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50强高校”)、“2017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学校连续四年蝉联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连续两年获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9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94人、教授119人(二级教授3人),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各1人、“”1人,自主培养1名国家“*”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技能大师、7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等杰出人才74人。建成国家级创新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9条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10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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