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在转专业工作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或考核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有教职员工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籍及教学管理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最长学习年限(六年)内完成学业。学籍管理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学校的规定及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开学后完成转专业手续办理,凡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后,原则上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三)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及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其转专业前的在校修业时间连续记入转入专业的标准学制。
(四)转专业后,学生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在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学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必须补修并获得相应的学分。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课程为同层次或高一层次的,转专业后仍然有效,并按该课程名称和学分记入成绩档案。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申请材料由转入学院定期整理并存档,供校内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复查使用。
第二十四条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纸质版资料保存4年,电子版资料长期保存。
第二十五条 转专业文件等属于档案管理范围内的资料,应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保存要求和期限进行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将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成信校发[2016]27号)自行废止。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就业率为94.66%,硕士就业率为97.99%。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是四川省和中国气象局共建、四川省重点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1956年改制为中央气象局成都气象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成都气象学院;2000年学校由中国气象局划转四川省,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01年原隶属国家统计局的四川统计学校整体并入;2015年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校是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四川省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优先培育高校。
学校现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学校拥有馆藏丰富的图书馆和设施齐备的现代化体育场馆,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构建起“三段培养、两次分流,多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为国家培养具有健康心智体魄、良好人文素质、系统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现设有20个教学单位,57个本科专业,有26000余名全日制在校生。有31个专业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国家级13个;有8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和9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学校借鉴国际CDIO工程教育理念,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是中国西部高校唯一的国际CDIO组织正式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