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教育日益普及和多元化的今天,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日益凸显,以下是关于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本原则
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择优办理。学生转专业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学生自愿;
3.按高考招生分类,在同一门类内转专业,不同门类间不能转专业;
4.一年级末可以在同一大类间转专业;
5.二年级末只能在同一学科类内转专业;
6.特殊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7.学生在校期间至多可申请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对象
我校正式录取注册在籍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不含国际合作实验班及专升本学生)。
三、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习勤奋,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拟转入的专业与原专业属于高考录取时的同一批次;
3.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4.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总人数的前1/3,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四、转专业的特殊情况
1.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可以转入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