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天津体育学院在山东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最低录取分为504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62454名。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这种情况一般要求你大一第一学期绩点高,成绩好。学校会有转专业机会,需要面试。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本科学生学习确有困难,要求转入专科学习的;
(五)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实施学分制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围绕高等教育任务和培养目标,依法加强管理,规范管理行为,严格执行管理程序,坚持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是学生学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批、报批、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各院(系)负责本院(系)学生学籍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学习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节 入 学
第五条 凡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并附有关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必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接受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立即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