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定《新乡学院校内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规则,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六十三条 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四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第六十五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六条 自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十七条 学生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抵触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021年我校在河南省本科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科类 | 最高分 | 最低分 | 省控线 |
生物技术(合作办学) | 理科 | 469 | 446 | 400 |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省级)
2020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1 | 新乡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2020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1 | 新乡学院 | 生物技术 |
2 | 新乡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 | 新乡学院 | 土木工程 |
4 | 新乡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5 | 新乡学院 | 会计学 |
6 | 新乡学院 | 英语 |
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国家级+省级)
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制药工程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